1、代理国际仲裁完胜中国石油集团,疑难大案抓住关键智慧抗辩。(陈枢律师亲办案件)
中国石油集团(本国际仲裁案案第一被申请人)多年拒绝向委托人公司支付巨额货款,原因是该批出口货物实际收货人是另一公司(本案第二被申请人)。中国石油集团认为理当由第二被申请人还款。
因为购货合同是二个,因此国际仲裁庭提出应该分别仲裁。分别仲裁的结果只能由本案第二被申请人负责还款,而第二被申请人实际上早已破产。
陈枢律师和王月律师坚持:
一、第一被申请人所采购的这个合同的货物均是为第二被申请人购买,并且由申请人直接向第二被申请人交货,并且由第二被申请人接受并验货。这是连环购销合同关系,只有在一案中合并审理,才能查明事实,正确裁决。
二、由于第二被申请人一直没能向第一被申请人支付该货款,因此第一被申请人也一直没能向申请人支付该笔货款。因此第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了为该货物负责还款的《保证函》。该保证函本身就由与本合同有最密切关系的还款义务主体之一的第二被申请人所出具,并且也是履行该合同的必要过程和环节,该《保证函》和该合同明显有主从关系。
三、两被申请人对于该批货物的收货、质量和验收的责任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两被申请人实际上是共同履行这个合同,均与合同有密切关系或者是不可分割的牵连关系。而且法律关系的性质完全相同。
如果将这个合同和第一第二这两个被申请人割裂开来,那么无论是对于查明合同履行的过程和相关事实,分清权利义务关系,乃至审理和裁决,都容易陷入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甚至适用法律矛盾的困境。
四、申请人和二被申请人这三方对于本案供货事实、货物验收合格的事实、欠款金额等均无异议。
货款拖延至今主要在于第一被申请人没有从第二被申请人手中收回货款,所以迟迟不愿向申请人支付货款。各方对案件的事实、性质、法律关系及权利义务关系实际上没有争议,因此对仲裁主体、仲裁程序也不会有争议。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十四条规定: “多份合同的仲裁 申请人就多份合同项下的争议可在同一仲裁案件中合并提出仲裁申请,但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多份合同系主从合同关系;或多份合同所涉当事人相同且法律关系性质相同;
2.争议源于同一交易或同一系列交易;
……”
经过陈枢律师和王月律师的举证讲法,国际仲裁庭接受了代理律师意见,两个合同实行合并仲裁,中国石油集团分文未少地支付了全部货款、利息、滞纳金、仲裁费、律师费等,委托人获得完全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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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质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能做哪些事情!!!
在侦查、检察阶段中,经验丰富的律师主要是为委托人提供诉讼策略,了解办案机关有无刑讯逼供,引供诱供,威胁恐吓,疲劳审讯等,引导嫌疑人在事实基础上避免或调整对自己不利的口供。以免在审判阶段陷入被动或不利。履职尽责的律师此时与嫌疑人要勾通案情,核对各类证据真伪,引导嫌疑人找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或证据线索,由承办律师予以搜集或申请办案机关搜集或调取。同时承办律师要准备出庭辩护意见,与委托人确定重要辩护观点以及出庭辩护策略等等。
审判阶段有经验敢担当的律师要当庭代理嫌疑人举证质证,反驳伪证或不实证据,否定办案机关缺乏依据的不实指控。就案件犯罪事实有无,情节轻重,性质是否被夸大歪曲,进行法庭辩论,提出无罪、罪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和意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优质律师的辩护能使一些案件大幅从轻,一些案件反败为胜。优质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重要作用,绝不是缺乏经验能力、只能空讲关系的律师所能取代的,也绝不是走后门、拉关系所能替代的。可见重要案件委托好律师是十分必要的,甚至不可或缺的。넶49 2018-04-02 -
1、涉及刑事案件 一定要警惕“捞人”骗钱陷阱!!!
一旦涉及刑事案件,总会有一些人(包括个别律师)宣称在公、检、法内有关系,可以找人走后门,承诺包胜诉。这实际上都是欺诈误导,注意千万别上当。既浪费了血汗钱财,又损失了宝贵时间,而且往往导致不利的诉讼结果。
个别人即使真的和公、检、法有关系,其前提条件首先是动员当事人把公、检、法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和犯罪性质承认下来,因此极易发生损害当事人利益,导致当事人以后翻案或申诉十分困难。甚至造成多年申诉无法解决的冤假错案。
涉及刑事案件,就是要下决心找优质律师。就象生重病要找经验丰富水平高超的好大夫一样,能力低经验差的大夫不仅不容易看好病,甚至容易把病看坏。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不走错路,少走弯路,尤其要防止受骗上当。넶66 2017-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