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原作家协会主席刘宾雁等人所披露的东北两名武警战士故意杀人一案中,陈枢律师对枪杀现场的精辟分析和逻辑推理,引起了法院的高度注意。本案至案发时已经过去了十九年零几个月,一审法院认为没过追诉时效,做出了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有罪判决。
  经陈枢律师对追诉时效阶段性的精确论述,二审法院最后以超过追诉时效而判决被告无罪。判决生效后王某某又回到某法院担任法官。国内著名刊物《民主与法治》对该案连续登载和评论了十几期。由于本案的特殊政治背景,因此在中国法律界和政治界产生了很大影响。

  委托人赠给陈枢律师的锦旗上写的是:“通天大案,力挽狂澜;两审纠平,错捕错判。”



4、在王立军、王鹏飞、薄X来等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包庇薄谷开来故意杀害英国人尼尔.伍德案中担任王鹏飞主辩律师,深获好评。(陈枢律师亲办案件)
5、广东胡某因杀一人伤四人被揭阳中级法院和广东高级法院判处死刑,陈枢律师在最高法院申诉/死刑复核,推翻死刑判决。(陈枢律师亲办案件)

上一篇:

下一篇:

6、故意杀人案无罪辩护成功。(陈枢律师亲办案件)

本网站由阿里云提供云计算及安全服务 Powered by CloudDream